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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事务所:土地权属争议该走哪些处理程序
农村宅基地、集体土地、承包土地、林地、空地等土地权属、边界、使用权争议,遵循先行政后司法的法定处理流程,需按层级逐步推进,不可直接起诉,规范走流程才能合法确权、解决占地、越界、权属纠纷。
第一步基层调解前置处理。土地权属争议首先由当地村委会、村民小组、乡镇司法所、街道调解组织介入调解,实地丈量土地边界、核对历史使用记录、梳理权属来源,结合村规民约、历史使用现状、台账记录居中调解,促成双方达成权属调解协议,快速化解简单土地争议。
第二步乡镇政府行政确权裁决。基层调解无果、双方争议较大的,当事人可向乡镇人民政府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确权申请,由行政机关实地勘察、调取土地台账、档案登记、二轮承包资料、宅基地审批记录,依法作出土地权属裁决,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、边界范围、使用权限,出具正式行政处理决定书。
第三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纠错。当事人对乡镇政府确权裁决结果不服的,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法院审查行政裁决合法性、重新认定土地权属,通过司法程序纠正不合理确权结果。
第四步民事侵权诉讼追责止损。权属明确后,若一方存在非法占地、越界建房、侵占土地、阻挠使用的侵权行为,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,起诉排除妨害、恢复原状、退还土地、赔偿占用损失,彻底解决土地侵权争议。律师可全程协助确权申请、材料整理、行政对接、诉讼维权,逐层推进流程,实现土地合法确权、权益落地。